公告日期:2025-10-23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1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2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用与解聘......3
第五章 附 则......5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四)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六)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拟聘任该人士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四条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会秘书原则上由专人担任,亦可由公司董事兼任。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应履行《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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