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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6 19:17:40 股吧网页版
蜂助手: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5-039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5 号文),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4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9,12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3,122,170.9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5,997,829.0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出具了大华验
字[2023]000241《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于 2023 年 5 月分
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及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12 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2024 年 1 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州助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零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同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4 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2024 年 5 月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及用途变更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并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2024 年 5 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成都佳网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武汉智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悦伍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丰当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履行正常。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上述协议履行,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6 月 21 日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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