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民)
作为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2024 年度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向民,男,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
学电子学学士,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博士。2004 年至 2011 年任职美国科天(KLA-Tencor)公司高级系统应用工程师;2011 年至 2014 年任职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外合作经理;2015 年至2016 年任职二十一世纪晨哨数据(上海)有限公司并购交易管理总监;2016 年至 2017 年任职上海五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 年至 2021年任职恒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2021 年至 2023 年任武汉东湖国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事业部执行董事;2023 年至今任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投资总监;2020 年 1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每次会议召开
前全面审阅所有议案材料,会议期间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结合公司运营实际情况,客观、独立、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以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亦不存在任职期间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所有议案经核查均具备合法授权基础且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等情形,故对审议事项除法定回避情形外均投赞成票。
2024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应出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席董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出席董 股东大 股东大会
事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8 1 7 0 0 否 3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完成了对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的审议,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等。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内审部 2023 年度第四季度工作汇报及 2024 年度
2024年1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第一季度工作计划》
11 日 会第十六次会议(1)
《内审部 2024 年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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