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深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协调下,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证券业务报备、人员及业务拓展。鉴于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阶段整合吸收大华所的专业资源,同时为公司服务的审计团队已加入深圳大华国际,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并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2024 年 5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于 2024 年 9 月更名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更名后原“深圳大华国际”的各项业务、权利和义务由“政旦志远”承继。因此,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更名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政旦志远成立于 2005 年 1 月 12 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
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首席合伙人为李建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合伙人 29 人,注册会计师 9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68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原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政旦志远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政旦志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政旦志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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