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2024 年 9 月 1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及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 年 8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 12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等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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