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郭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郭东作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4年度工作中,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郭东,1980 年生,中国国籍,法学博士学历,博士后。曾任大成基金下
属深圳市大成前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西藏涌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目前担任拉萨联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董事会 8 次,实际
出席 8 次,出席率为 100%。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也全部
亲自出席了会议,出席率为 100%。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调查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背景信息和相关资料;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以审慎的态度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在会议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的建议,
极作用。
2024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
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
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主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密
切联系,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提出建议。同时,密切关注宏观环境及行业形势变化,及时关注外部舆情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并了解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
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期内,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详细了解相关背景资料,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职责,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畅通的渠道。
3.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等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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