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江百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江百灵作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江百灵,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1994 年 7 月至 2006 年 9 月,在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任教师;2006 年 9
月至 2009 年 6 月,在厦门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9 年 7 月至今,在上海国家会
计学院任副教授;2017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1 月,在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8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1 月,在江苏冠联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2 月,在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任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苏州朗坤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任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 2024 年 5 月,在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
事;2020 年 5 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在上海派能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在博雷顿科技股份公司任独立董事;2024 年 7 月至今,在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董事会 8 次,实际
出席 8 次,出席率为 100%。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
席了两次会议,出席率为 66.67%。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调查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背景信息和相关资料;在董事会议召开时,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以审慎的态度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在会议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
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
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主持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定期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参与会议及各项工作,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