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赛维 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时代”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赛维时代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01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0.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0,04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96,947,169.66 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3,097,830.34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
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66 号”《验资报告》。2023 年 7 月 7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
经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1 时尚产业供应链及运营中心 16,459.29 16,459.29
系统建设项目
2 物流仓储升级建设项目 9,015.69 9,015.69
3 品牌建设与渠道推广项目 8,770.67 8,770.67
4 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 28,000.00
合计 62,245.65 62,245.65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因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和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整体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自有资金(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产品品种及资金来源
及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须为保本型,且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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