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以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送达
全体独立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2 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独立董事 2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巩启春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董
事会对该发行方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其结果如下: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69,702.30 万元,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 50%。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4 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5 债券利率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年单利计息和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每年根据债券余额支付一次利息,最后一期利息随尚未偿还的本金余额一起支付。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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