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7 18:47:04 股吧网页版
天山电子: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301379 证券简称:天山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5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1.00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1.98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6 月 5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31.00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
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2025 年 1 月 2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5-001)。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1),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配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633,900 股后的 139,242,1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
币 55,696,84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合计转增 55,696,84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97,572,840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和每 10 股转增的
股数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
=55,696,840.00 元/141,876,000 股*10 股=3.925740 元。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转
增总股数/公司总股本*10 股=55,696,840 股/141,876,000 股*10 股=3.925740 股。
(折算结果均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为:0.3925740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股数的比例为:0.3925740(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股数的比例)=(前收盘价-0.3925740)÷(1+0.3925740)。

5、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1.0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1.98 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股数的比例)=(31.00-0.3925740)/(1+0.3925740)=21.98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自 2025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