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因取得参股公司控制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及逾期
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通达海补充确认因取得参股公司控制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及逾期情况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及逾期情况的概述
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为了进一步深化业务合作,加大公安执法领域业务
拓展力度,推进公司“人工智能+”战略,拓展未来发展空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自有资金 2,600.00 万元收购了上海润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之信息”)26%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润之信息 51%的股权,润之信息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在当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截至 2026 年 1 月 7 日,有关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开始于 2025 年 8 月 8 日,润之信息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亚
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于与深圳市政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元信息”)业务合作的考虑,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向政元信
息提供借款 1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5 年 8 月 8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8 日止,
约定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本次收购完成后,因公司取得润之信息的控制权,润之信息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亚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被动形成了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双方财务资助协议的约定,相关款项应当于 2025 年 11 月 8 日一次性还
本付息。但由于政元信息经营情况以及双方间合作未及预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偿还上述借款的本金和利息。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因公司取得参股公司润之信息的控制权而被动形成,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政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南山高新北区科苑大道与宝深路交汇处酷派大厦一单元 B1203
3.法定代表人:孙录科
4.成立日期:2017-06-27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
6.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孙录科 50.00% 500
2 陈晓光 15.00% 150
3 海南元一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5.00% 150
4 深圳市融企创投资顾问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15.00% 150
5 刘勇 5.00% 50
合计 100% 1000
7.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录科
8.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显示器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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