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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9 21:09:15 股吧网页版
鼎泰高科: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1377 证券简称:鼎泰高科 公告编号:2025-053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 8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
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馨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为深化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推进国际化平台建设,增强综合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经充分研究论证,公司拟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将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并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或备案。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相结合的方式。

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
行;及/或

(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
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最低自由流通比例等规定或要求(或获豁免)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拟发行的 H 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予整体协调人及承销商不超过前述发行的 H 股股数 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比例超额配售事宜及配售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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