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宋海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会计硕士学位,国际注册会计师。1998年6月至1999年10月,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支持助理工程师;1999年11月至2017年3月,历任芬欧汇川(中国)有限公司SAP团队主管及SAP项目经理、全球财务支持专家、亚太区内控经理、常熟工厂财务控制经理、二期项目控制与行政总监、亚太区财务服务总监;2017年4月至2023年6月,任芬欧汇川(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芬欧汇川集团特种纸事业部财务控制副总裁;2023年7月至今,任芬欧汇川(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区文化纸高级副总裁;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7次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职责,未有缺席情况发生。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召集并出席6次工作会议,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审计部年度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的议案》等12项议案。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3次工作会议,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等5项议案。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3次股东大会,会前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就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6月、12月,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通过与管理层进行座谈,以及到研发和生产现场参观,对公司经营现状、研发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现聘中介咨询机构及实施情况、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等多方面进行访谈与审阅,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实际,向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证券、财务等部门人员开展合规经营培训,旨在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合法合规运作。
2024年度,本人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计划,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监督与评价,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的意见。
2024年年度报告期间,本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参与公司变更年度会计机构审议工作,对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给予了应有的关注,并提请外部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和明确关键审计事项,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与审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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