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对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欧科技”“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50 号)同意注册,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0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4.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0,099,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8,018,645.54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892,080,354.46 元,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 0338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54,590.56 万元(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委托理财、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现金管理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使用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
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拟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本金保障型的理财产品以及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类产品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产品品种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债券等,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事宜。授权时限为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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