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94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 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交流中心 702 公司总部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颖妮女士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7 人,代
表股份 68,634,9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2743%。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68,013,993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018%。
(2)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1 人,代表股份 621,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72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1 人,代表股份 621,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计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81 人,代表股份 621,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599,2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0%;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弃权 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512%;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22%;弃权 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66%。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605,89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6%;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9%;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40%;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22%;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8%。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覃正伟、周蒴婷
3、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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