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79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 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交流中心 702 公司总部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颖妮女士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9 人,代
表股份 70,709,2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1866%。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68,013,993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018%。
(2)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3 人,代表股份 2,695,24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4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3 人,代表股份2,695,24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83 人,代表股份 2,695,24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4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528,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0%;反对 17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7%;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14,2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845%;反对 17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47%;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8%。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瑮蛟、刘品
3、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明的议案相符,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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