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证券代码:301372 证券简称:科净源 公告编号:2025-059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葛敬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58 号慧科大厦 7 层公司
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50人,代表股份 33,396,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0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28,700,2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5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4 人,代表股份4,696,5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9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44 人,代表股份 1,164,3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 人,代表股份 1,024,2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3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代表共计 43 人,代表股份 14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3,387,8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1%;反对 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55,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71%;反对 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85%;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9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韩旭坤、王宁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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