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8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2
第三章 对外捐赠原则......3
第四章 对外捐赠的资产范围...... 4
第五章 对外捐赠的类型和受赠人......5
第六章 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和规则......6
第七章 对外捐赠的检查和监督...... 7
第八章 法律责任......8
第九章 附则......8
对外捐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分公司、各级子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捐赠事项的合规管理,更好地推动各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占 50%以上的公司。
本制度所称分公司,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依法注册设立的分公司。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各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和各级子公司的对外捐赠管理。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法务及合规管理部作为法律和合规事项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捐赠方案出具法律意见,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制度的修订、解释;
(二)定期梳理捐赠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三)对捐赠方案进行法律分析,就其合法性和合规性出具意见书;
(四)审核捐赠合同的合法性。
第五条 公司相关部门/各分子公司作为对外捐赠发起人,系主责部门/主体,主要负责提出捐赠方案等,具体职责如下:
(一)提出并按照本制度要求撰写捐赠方案;
(二)提报对外捐赠年度预算,确保捐赠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三)相关批准文件、捐赠证明及捐赠执行的图文资料等材料妥善存档备查。
第六条 财务中心作为财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评估捐赠方案对财务数据的影响等,具体职责如下:
(一)业务财务部从财务管理角度,审核确认主责部门/主体所属公司是否达到本制度规定可捐赠的条件;
(二)业务财务部审核评估捐赠方案对发起人所属分子公司及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并汇总本会计年度内发起人所属分子公司
及公司已发生的对外捐赠累计金额;
(三)计划财务部审核确认受赠人是否在当年度各级财税部门公布的有关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中,并负责接收对外捐赠备案材料;
(四)计划财务部将捐赠金额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室作为总经理办公会(以下简称“总经会”)的组织部门,主要按照总经会议事规则负责对外捐赠事宜上会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一)按照本制度和公司其他制度等管理规定和要求,负责判定发起人提交的上会议题是否在总经会议事项范围内;
(二)负责收集会议议题,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
(三)输出会议决议,并及时将上会结果通知发起人。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下简称“董秘办”)作为对外披露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捐赠事宜提交董事会审批以及对外披露,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提交董事会审批;
(二)按照法律法规、本制度和公司其他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对对外披露事项进行披露。
第三章 对外捐赠原则
第九条 各公司对外捐赠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无偿。各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人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从而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二)量力而行。各公司应充分考虑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现金流量等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对外捐赠支出规模。出现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负债水平偏高、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或者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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