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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5 16:10:11 股吧网页版
国科恒泰: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6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股东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及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控股)、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加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对企业发展具有重大决定权、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下文均以“企业负责人”代指。

第三条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为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薪酬挂钩。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二)坚持市场化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正向激励,激发企业活力。

(三)坚持依法依规。准确把握出资人监管边界,依法合规履行出资人职权,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四)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发展有机统一。切实发挥企业战略引领作用,构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考核体系。

(五)坚持行业对标。瞄准行业先进水平,强化行业对标,不断提升企业在所在产业发展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加快成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一流企业。

(六)坚持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紧密结合。坚持权责利相统一,建立与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章 考核导向

第五条 突出效益效率,引导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资本回报水平、劳动产出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实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的发展。

第六条 突出创新驱动,引导企业坚持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行业技术引领,不断增强核心竞争能力。

第七条 突出主责主业,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加快结构调整,注重环境保护,着力补齐发展短板,积极培育新动能,不断提升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八条 突出服务保障功能,引导企业在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中发挥重要作用。鼓励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第九条 健全问责机制,引导企业科学决策,依法合规经营,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国有资本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章 年度考核

第十条 公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周期为年度考核。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占 80%权重,定性指标占 20%权重。

(一)定量指标包括营业总收入、净利润、经济增加值和两项财务比率指标。
1.营业总收入和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企业合并报表中营业总收入和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2.经济增加值是指经审定的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
3.财务比率指标根据企业考核需要设定,通常包括净资产收益率和一个财务短板指标。

(二)定性指标根据企业战略目标、发展阶段、业务布局、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等管理需要,结合企业年度重点任务综合选取,占企业年度考核权重的 20%。

第十二条 公司在规范管理、内控建设、预算管理、现金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在落实上级要求的重点专项工作、审计巡察整改等重要事项方面未达到要求的,视情况进行扣分。

第十三条 公司亏损年度考核评分不得高于 90 分。亏损当年亏损比例达到上
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含)以上,当年度考核评分不得高于 70 分,亏损比例在净资产的 0~10%之间,按差值法计算考核得分。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完成情况计算综合得分,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根据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合计得分,分为 ABCD 四档,A 档得分
区间为 108 分及以上,B 档得分区间为 100 分-108 分(不含),C 档得分区间为 90
分-100 分(不含),D 档得分区间为 90 分以下(不含 90 分)。按照公司企业负责人
薪酬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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