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301367 证券简称:瑞迈特 公告编号:2025-065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8,285,12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9.25%)的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蓓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1,568,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76%(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蓓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陈蓓 董事、副总经理 8,285,127 9.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的方式、数量、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拟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数量占
总股本比例
1 陈蓓 董事、副总经理 集中竞价/ 减持不超过 1.75%
大宗交易 1,568,000 股
注: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 727,680 股。拟减持数量占已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总股本比例为 1.76%。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12 月 5 日至 2026 年 3 月 4 日)进行。
减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股份。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6、陈蓓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上述股东在《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股东陈蓓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上述股份;(2)本人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
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陈蓓承诺:(1)本人/本企业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人/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2)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须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应符合届时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其他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发行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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