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迈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1 号)同意,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上市后公司总股
本为 64,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48,825,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5,174,3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1%。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庄志、许坚、陈蓓、洋浦润怡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润脉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配售限售股锁定期满并上市
流通,股份数量为 825,605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锁定期满并上市流
通,股份数量为 24,563,768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38.3809%。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6,400 万元(含税),共计转增 2,560 万股,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64,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89,600,000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89,6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3,163,37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7.0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6,436,6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2.99%。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包括:庄志、许坚、陈蓓、洋浦润怡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润脉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志、许坚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上述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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