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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7 20:14:12 股吧网页版
怡和嘉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2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977 号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和嘉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怡和嘉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怡和嘉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怡和嘉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怡和嘉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怡和嘉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怡和嘉业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 119.8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1,80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考虑前期已入损益的 320.7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3,826.7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
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2〕1-119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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