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库逸轩)作为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库逸轩,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系博士学位。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教授,2020 年 2 月至今,任中山大学心理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亲自出席了 6 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和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在会议中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的意见,严谨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事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对定期报告、公司出具的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等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与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积极履
行职责,充分了解公司拟补选董事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专业素养、勤勉程度等综合情况,评估公司拟补选董事是否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本人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
情况;本人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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