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301365 证券简称:矩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2、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4月8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在自查期间,无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有1名激励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但公司本次筹划股权激励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限定了内幕知情人范围,该名激励对象不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知情人,其交易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走势、市场公开信息的个人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自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3、激励对象出具的书面声明。
特此公告。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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