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2
第三章 职责和总体要求、权限...... 3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5
第五章 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 6
第六章 附 则...... 8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
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
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
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七条 公司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设置审计部,并配
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及相应的专业
知识,应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高效,遵守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在执业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和应有的职业谨慎。内部审计人员应通过职业后续教育和培训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九条 审计人员应恪守保密原则,对其为进行审计而收集到的任何信息
的机密性予以尊重、保守秘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三章 职责和总体要求、权限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
规章制度,制定公司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体系。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
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四)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 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