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1363 证券简称:美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的条件。
2、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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