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9
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方式为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长谢祖华、董事李乐群、董事周金梅、董事苏涛、独立董事王欢、独立董事洪昀、独立董事朱华威以腾讯会议形式参会。会议由董事
长谢祖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6 日以
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经全体参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23 人调整为 216 人,减少的激励对象所对应的股份将重新分配给其他激励对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内容一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黄金元、顾慧慧、
李乐群、周金梅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3 月 6 日为授予日,以
20.91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40,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黄金元、顾慧慧、
李乐群、周金梅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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