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年 12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方式为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长谢祖华、独立董事王欢、洪昀、朱华威以腾讯会议形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谢祖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
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以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拟订了《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其中关联董事黄金元、顾
慧慧、李乐群、周金梅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订了《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其中关联董事黄金元、顾
慧慧、李乐群、周金梅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合法、顺利地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直接调减;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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