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民爆光电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7 号)核准,2023 年 7 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617.00 万股,发行价为 51.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5,978,5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其他中介机构费等发行费用 92,990,761.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2,987,738.9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出具天职业字
[2023]4270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1 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 59,020.56 59,020.56
2 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151.36 31,151.36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10,171.92 110,171.92
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
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投项目“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至新项目“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详情请见 2024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公告》。
上述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投资项目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
号 资额 资额
1 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 59,020.56 13,746.14
2 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项目 31,151.36 31,151.36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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