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3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三)合理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并定期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二章 内部控制环境
第七条 内部控制环境主要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授权控制)、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方面内容。
第八条 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工作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一)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权,行使经营决策权;
(三)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财务进
行监督;
(四)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五)公司依据经营实际需要设置各职能管理部门及项目部(组)。各职能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编制各项业务流程,修订并完善业务管理规范,并负责实施;各职能部门对分子公司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服务,指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六)公司对下属企业实行主要经济指标绩效考核管理、预算管理、职能部门对口管理以及监控。
第九条 公司应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不断地完善设立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认真执行。
第十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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