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罗前程先生、监事江斌先生、监事张梦鸾女士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责,公司对各位监事为公司治理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基于上述情况,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均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章节、“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表述予以删除,该部分修订不再逐条列示,《公司章程》其他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30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30
号。 号。
邮政编码:215024。 邮政编码:215000。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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