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 30 号,荣旗工业科技(苏
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曙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31,303,15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8.68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1,177,8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8.45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12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34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3,176,45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051,15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12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349%。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242,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7%;
反对 5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2%;弃权 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116,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48%;反对 5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43%;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了杨学良律师、张凤婷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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