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68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职工董事 1 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汪咏梅女士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汪咏梅女士由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变更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不变,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汪咏梅女士,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湖南裕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铜陵安伟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咏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641 股,通过湖南裕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现任职务中,湖南裕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此之外,汪咏梅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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