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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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4 月
目 录
释 义...... 2
第一节 引言...... 5
第二节 正文...... 7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7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11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1
四、发行人的设立......15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16
六、发行人的股东......16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18
八、发行人的业务......19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21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22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25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25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26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7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8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29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30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30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32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32
二十一、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 ...... 33
二十二、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 ...... 34
二十三、结论意见......34
第三节 签署页...... 35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公司、发行人、湖南裕能 指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文义
需要,亦可包括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裕能有限 指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电化集团 指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发起人
津晟新材料 指 上海津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发起
人
宁德时代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750”,股票简称“宁德时代”,发行人的股东
湘潭电化 指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25”,股
票简称“湘潭电化”,发行人的股东、发起人
湖南裕富 指 湖南裕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的
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广州力辉 指 广州力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发起
人
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代码“002594”,股票
简称“比亚迪”,发行人的股东
长江晨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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