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7日晚间,北方长龙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公司保荐代表人安排的通知》。广发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自公司首发上市日(2023年4月18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承担持续督导责任。原委派杨伟然先生和赵鑫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现因原保荐代表人杨伟然先生工作变动,已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规定,广发证券现委派戴宁先生接替杨伟然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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