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未及时审议并披露的违规行为,3月26日,天振股份(301356)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2023年12月12日,天振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应于2024年12月12日前赎回理财产品或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但公司未及时赎回理财产品且直至2025年3月4日才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相关议案。
深交所指出,天振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3月26日晚间,浙江证监局也向天振股份下发《关于对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庆华、吴阿晓、吴迪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浙江证监局认为,天振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方庆华、财务总监吴阿晓、董秘吴迪军未能勤勉尽责,敦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有关规定。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天振股份、方庆华、吴阿晓、吴迪军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天振股份是国内新型PVC复合材料地板研发、生产及出口龙头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新型PVC复合材料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22年11月上市。
上市第二年,天振股份业绩即大幅下滑,2023年营收同比下降89.5%,归母净利润由盈转亏,亏损额为2.67亿元。
天振股份1月22日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600万元–3800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大幅收窄。
减亏主要原因为,2023年,公司受美国海关供应链溯源事件影响导致亏损,2024年业务量开始逐步恢复,但仍为亏损状态。此外,2023年度因溯源导致公司出口美国的货物通关受阻,大量货物被迫退回,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对相关存货计提了大额资产减值损失。2024年预计不存在大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形。
二级市场上,天振股份上市后股价即持续下挫,截至27日午盘报16.67元/股,较上市当天创下的历史高点34.31元,股价已腰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