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常晖)
本人担任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常晖,1982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
留权。2001 年 9 月至 2005 年 7 月,于哈尔滨商业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8
年 5 月至 2012 年 6 月,于厦门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5 年 10 月至 2010 年
3 月,于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律师助理、律师;2010 年 3 月至 2011
年 3 月,于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从事律师工作;2011 年 3 月至今,于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律师、合伙人律师;同时,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10 次,实际出
席会议 10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投出赞成票,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有参会,并在事前认真审阅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中,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通过管理层了解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实现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1、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出席历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等议案。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出席历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拟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等议案。本人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出席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现场工作 15 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会议的机会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经常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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