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作为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王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南王科技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经营计划安排,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15.7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各银行授信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具体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自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 拟申请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000 一年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000 一年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一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00 一年
合计 157,000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基本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包括新增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0.5 亿元,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被担保方、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代表公司及各子公司签署银行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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