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1-6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8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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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332A014139 号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得)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普莱得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
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普莱得,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 25
和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 35。
1、事项描述
普莱得主要从事电动工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于 2024 年
度,普莱得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87,198.12 万元。
在境外线下销售模式下,普莱得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出口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在货物运送至港口并完成海关报关时确认销售收入。在境内线下销售模式下,普莱得根据合同约定,在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地点,并获得客户签收时确认销售收入。
在境外电商销售模式下,普莱得于境外电商平台的海外仓库根据订单将货物发货给消费者;普莱得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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