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4 20:29:08 股吧网页版
信德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9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股东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因减持股份而导致权益变动并触及1%和5%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099,9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4.99997%(占
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5248%)。不再是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融宝盈”)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融聚源”)计划自该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28,200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 本 的 3% , 占公司A股总股本 的 2.9688%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5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尚融宝盈与尚融聚源(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获悉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2月22日期间,尚融宝盈与尚融聚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52,8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322%(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430%)。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99,97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6.03217%变动至4.99997%。具体情况如下:

占公司总股 占剔除回购专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本的比例 户股份数后公
(元/股) (股) (%) 司总股本比例
(%)

尚融宝盈(宁 集中竞价交 2025-10-28至

波)投资中心 易 2025-11-12 51.20 693,200 0.6796 0.6867

(有限合伙)

尚融宝盈(宁

波)投资中心 大宗交易 2025-11-17 53.30 52,000 0.0510 0.0515

(有限合伙
上海尚融聚源股 集中竞价交 2025-11-05至

权投资中心(有 易 2025-12-22 47.38 307,641 0.3016 0.3048

限合伙)

合计 / / / 1,052,841 1.0322 1.0430

注:以上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 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或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本公告涉及计算相 关股份数量、比例时,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 自公司上市至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2023年5月,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8,000,0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