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相应定期报告的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2024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主席曾欣先生对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现金需要而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结合目前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建立了较完善的适合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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