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0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互
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行为,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
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容应当合法合规,符合以下要求:
(一)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 以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 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 发布或者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 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 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 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在互动易平台以显 著方式刊载;
(三)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 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 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 公司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四)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 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 确定性和风险;
(五)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互动易平 台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 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 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六)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 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 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 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 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八条 公司应当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董事会秘书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互动易平台的问答回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拟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涉及的信息进行审核。
第九条 公司证券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归口管理部门。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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