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301345 证券简称:涛涛车业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5 月 19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马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80,253,96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3.87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80,033,9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7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220,0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02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253,96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3,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220,0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02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佳莉律师、程爽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181,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5%;
反对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63,4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137%;反对 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32%;弃权 63,4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031%。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168,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7%;
反对 2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弃权63,4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130%;反对 2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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