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叶晓平-已届满离任)
本人作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 10 月 21 日,因任期届满,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任职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0 月 21 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叶晓平,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 7 月至今历任丽水工业学校教师、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系副主任,2004 年 5 月至今历任丽水学院机电建工学院副院长、工学院副院长、科研管理
与地方合作处处长、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处长;2019 年 4 月至 2024 年 10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
亲自出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召开会议前,本人主动获取相关议案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
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会履职情况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和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召集、参与、组织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仔细的审阅议案相关材料,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时 间 专门委 事 项 意见类型
员会
2024年4 《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回避表决
月 19 日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同意
案》
薪酬与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考核委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同意
2024年7 员会 的议案》
月 29 日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同意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 同意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4年7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与实施方式、调
月 6 日 战略委 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 同意
员会 资的议案》
2024年8 《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
月 16 日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同意
2024年9 提名委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月 27 日 员会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同意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在本报告期的任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就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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