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301339 证券简称:通行宝 公告编号:2025-048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
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分红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为: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580,333,32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87,049,998.00 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580,333,3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人民币(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12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98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2 08*****103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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