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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4 19:45:18 股吧网页版
凯格精机: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5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
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
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
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
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
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的运作
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 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应比照执行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事管理

第七条 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注册地法
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章程。

第八条 公司依据占子公司的出资比例或协议委派、提名或推荐相应数量的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被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的义
第九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一) 依法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责任;

(二) 督促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
作;

(三) 协调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有关工作,保证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及股东
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四) 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在子公司中的利益不受侵犯;
(五) 定期或应公司要求向母公司汇报任职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
公司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重大事项;

(六) 列入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应事先与公司沟通,
酌情按规定程序提请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七) 承担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
对母公司和任职子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
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子公司的财
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任职子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
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委派的董事在任职公司的董事会上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前,应征求
公司的意见后,行使表决权,按照公司对外派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实施。控股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股东会有关议题经公司研究决定投票意见后,由公司董事
长委派股权代表出席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股东会,股权代表应依据公司的
指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三章 经营管理及交易事项

第十二条 子公司需依法经营,不得违背所在地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公司原则上不
直接干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但当子公司经营出现异常或公司下达给子
公司的工作不能正常完成时,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可根据本制度进行监督管理
并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 子公司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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