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18:01:14 股吧网页版
凯格精机: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
富华大厦 A 座 8 层,具有 10 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以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另外,信永中和认为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舞弊风险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范围、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有审计业务所要求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圆满完成公司的审计业务。2024
年 8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4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主要
项目成员保持沟通,在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前召开了三次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会,对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和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