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公司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从公司层面到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合理保障。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在了解掌握公司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及其实施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截止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止的内部控制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GKG Asia Pte.Ltd.公司、芯凯为半导体(东莞)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领域包括:组织架构、制度建立、人力资源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产品质量、募集资金、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设计与建立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与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一是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和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强化风险全面防范和控制,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高效运行;
(3)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4)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5)保证所有业务活动必须按适当授权进行,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6)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2.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4)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企业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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