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罗治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职,关心、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罗治洪,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2005 年 4 月至今,任昆明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副教授;2020 年 12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已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
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忠实的原则,本人在会议前主动了解会议议案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经过审慎思考,对所有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亲自列席,认真听取了与会
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相关会议。2024 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1 次会议,对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名,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控人 2025
年度预计发生的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并积极参与议案讨论,根据公司提供的关联交易涉及的房屋信息,在 58 同城等房屋租赁软件中查询了同一或周边区域的房屋租赁信息,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2、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现场调查与沟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15 个工作日。
1、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网络等通讯方式以及现场方式积极出席、列席相关会议,并充分利用参加上述会议的机会,通过邮件、线上会议、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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