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89.7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涉及需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本次交易涉及的尚需履行程序已在《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公司已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取得相关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拥有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对方中,李涛、孙娜、方超、宁东俊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存在质押尚未解除,上述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及时完成本次交易有关的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并在股份交割前解除相关质押,以便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同时,权属变更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上述交易对方自行承担。
本次交易除李涛、孙娜、方超、宁东俊以外的交易对方均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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